GB1、GB2压力管道资质办理
GB1、GB2压力管道资质办理
1、GB1和GB2到底是什么意思?
1.GB类为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在城镇范围内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分为国标一类和国标二类。
压力管道GB1许可证不包括GB2许可证。两种许可的安装范围不同,不可替代。
2、GBl级:输气管道为GBl级。
GB2级:热力管道为GB2级,分为以下两类:
(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2.5Mh。
依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D3001-2009
2、如何办理GB1、GB2资质?
安装资质审查程序包括:准备、办理、受理、邀请审查、试装、审查、批准和发证。
1、首先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
办理安装资质单位(以下简称办理单位)应当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办理书》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办理GB、GC2、GC3安装资质的,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办理材料,同时发送抄报办理人所在地的地(市)质检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验收
①受理机构收到办理人的办理材料后,将根据办理人的基本情况,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办理。同意受理办理的,应当在45日内出具《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通知办理人和省、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人所在部门。不同意受理的,还应当在45日内书面通知办理人所在地省级成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接受办理。
②属于下列单位之一的,不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办理:
(一)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二)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三)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四)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工作的评审机构;
(五)其他不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的。
③录取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因办理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审查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动失效。
三、评价
①办理单位接到受理通知书后,聘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审评机构进行审评工作;审评机构应当及时向办理单位提供审评指南和审评细则。办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细则》、评审指南、评审细则等进行自评审。自评审通过后,开展评审。审评工作开展前,审评机构应当向受理机构备案。
②审查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审查和联合审查:
条件初审由审评机构组成审评组,审评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审评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评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审评组长应为具有3年以上审评经验的审评人员。经验丰富的人员。审稿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条件初步审查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审查管理代表、责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查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质量体系文件。
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办理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验收机构根据评价机构的意见,出具《压力管道试装许可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办理单位拟提交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审查项目。
安装质量审查在条件初步审查合格后进行,审查组由审查机构组成,审查组由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特邀的审查人员组成专家(必要时)。审查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审查,每次审查一般不超过2人。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安装质量审查主要考察办理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评审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评审。
评价机构应当将安装质量评价及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请办理单位,同时报验收机构。
联合审评由审评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合审评组由受理机构代表、审评人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核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联合审查应当审查条件预审和安装质量评价结果,重点审查条件预审和安装质量评价结果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受理机构的代表应当在联合审评期间对审评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联合评审评审时间不超过2天。
对具有GB、GC2、GC3安装资质的办理人,联合评审时,办理人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员参加。
③联合审评结束,联合审评组出具联合审评报告。联合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办理单位基本情况、评审工作概况、评审内容、专业组评审意见、评审许可等级及安装范围、评审组评审意见、评审清单团队成员(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位等)。
④评审组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一)合格
符合办理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条件和要求,可以评定为合格。
(二)基本符合条件
基本满足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设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整改达到要求,可评定为基本合格。
(3)不符合资格
不满足(1)或(2)条件的,评定为不合格。
⑤联合审评组审评意见基本合格的,办理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报审评机构。审查机构应当确认整改情况。
联合检查组评审意见为不符合条件的,二年内不受理本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办理。
⑥评价机构应及时汇总办理单位的自查、初步情况审查、安装质量审查、联合审查、整改确认报告,形成综合材料。
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合评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参加。
4.审批
对于GB、GC2、GC3类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综合审查材料,提出审查结论。审查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
不予批准的,受理机构将通知办理人和审评机构。
5.认证
①办理人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申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1式6份(正本1份,复印件5份),发给安装单位各1份,复印件各1份,国家、省、市三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1份副本存档。
②《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必须载明经批准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质等级和限制条件。
③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通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在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GA、GCI安装许可证时,经办理、审核、批准、推送技术监督局,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注销,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方可取得新的许可证。
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收到综合材料后,一般应在45日内为审核通过的单位办理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法编号(见附件10)。
看看TSG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里面对人员、设备、需要提交的文件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个资格办理貌似比较复杂,办理时间长,还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你有这方面的业务,你可以选择加入具有这些特殊资质的公司,这样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财务,还有总行的业绩和人事,我们也可以用,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