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许可标志使用规范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标志使用规范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23)及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及文件上规范使用许可标志。以下是详细使用规范及违规处罚说明:
一、许可标志样式与内容
1. 标志构成
- 基本样式:
https://example.com/%E8%AE%B8%E5%8F%AF%E6%A0%87%E5%BF%97.png
(注:实际标志需包含许可证编号,格式如 TS1234567-2024) - 强制内容: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如TS1234567-2024);
- 制造单位名称或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规格(如DN300 PN16)。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如TS1234567-2024);
2. 标志类型
类型 | 使用场景 | 示例 |
---|---|---|
永久性标志 | 直接标注在元件本体(铸造/钢印) | 法兰颈部刻印TS1234567-2024 |
标签标志 | 小型元件或包装上粘贴/悬挂 | 阀门铭牌、管件包装标签 |
电子标志 | 随产品电子合格证同步生成 | 二维码链接至官网查询页 |
二、标志使用规范
1. 标注位置要求
元件类型 | 标注位置 | 技术标准 |
---|---|---|
法兰 | 法兰外缘或颈部(清晰可见) | GB/T 9124《钢制管法兰》 |
阀门 | 阀体侧面或铭牌 | GB/T 12220《通用阀门标志》 |
管件(弯头、三通) | 外表面或端部 | GB/T 12459《钢制对焊管件》 |
膨胀节 | 波纹管外侧或法兰端面 | GB/T 12777《金属波纹管膨胀节》 |
2. 标志制作要求
- 材质:不锈钢、铜质或耐腐蚀材料(禁止使用易脱落贴纸);
- 字体高度:≥3mm(本体标志)或≥5mm(包装标签);
- 清晰度:需保证10年内不模糊、不锈蚀(盐雾试验验证)。
3. 禁止行为
❌ 伪造、冒用其他企业许可标志;
❌ 超范围使用(如B级标志用于A级产品);
❌ 遮挡、涂改已标注的标志;
❌ 无证产品标注虚假许可证号。
三、配套文件标志使用
1. 质量证明文件
- 合格证:必须包含许可标志及编号,格式如下: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TS1234567-2024
产品名称:DN200 PN16带颈对焊法兰
标准:GB/T 9115-2010
2. 产品铭牌
- 阀门、膨胀节等需单独悬挂铭牌,内容包含:
- 制造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压力-温度额定值;
- 生产日期(年月)。
四、违规处罚与法律责任
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罚则 |
---|---|---|
未标注许可标志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2条 | 责令改正,罚款1~10万元 |
伪造/冒用许可标志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3条 | 没收产品,罚款5~50万元 |
超范围使用标志 | TSG D2001-2023第20条 | 暂停许可证,限期整改 |
五、标志使用示例
1. 法兰标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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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1234567-2024]
XX制造有限公司
DN300 PN40 WN RF
材质:ASTM A105
生产批号:2024-001
(刻印于法兰颈部或背面)
2. 阀门铭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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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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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1234567-2024 |
| 产品名称:闸阀 Z41H-16C DN150 |
| 压力等级:PN16 |
| 制造日期: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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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自查要点
- 定期检查:每季度抽查10%产品标志完整性;
- 档案管理:保留标志使用记录(照片、铭牌样本)至少10年;
- 员工培训:新员工需学习《标志使用规范》并签字确认。
总结
规范使用许可标志是企业合规经营的核心义务,需严格遵循:
- 标注位置符合产品标准;
- 内容完整(编号、名称、参数);
- 永久可追溯(避免脱落或模糊)。
(注:2024年7月起,部分省份推行“电子标志备案系统”,需同步上传标志信息至省级监管平台)
2025年4月27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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