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医用氧舱生产许可证
代办医用氧舱生产许可证
从事医用氧舱生产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但对于没接触过许可证书代办流程的人来说,会觉得过程非常繁杂,而且耗时耗力,所以一般建议大家找专业的许可证代办公司来处理,这里给大家推荐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医用氧舱生产许可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 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 具有A1级或A2级或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如制造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10Mpa,同时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样,制造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壳体和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也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造不规则形状的承压壳体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需要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第十七条 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一)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二)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三)焊接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五)热处理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六)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七)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八)最终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第十八条 技术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A 1级、A2级、C级和B1级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10%,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A 3级、A4级、A5 级、B2级和B3级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89号锦华大厦1802室。我们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电梯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民用核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立体车库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大型游乐实施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铁路产品CRCC认证以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